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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是否应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大理法律问答顾问年底时纳税人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个人既可以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不是一定要在年底。法律依据:年底时纳税人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个人既可以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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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填写电子模板的特殊附加扣除?
郑州法律问答顾问要填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只需要在每个扣除年度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可以了。如果变化了,则需要及时提供更换之后的信息。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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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前的相关支出。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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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申报了两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天还能申请一项吗?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专项附加扣除需提交下列资料: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材料,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材料。提交专项附加扣除证明,可以通过官方办税软件或网站、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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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可以同时扣除吗?
泉州法律问答顾问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一般不能同时在个税的专项附加中扣,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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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百分之二计算
昌都法律问答顾问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日喀则法律问答顾问小区公共收益,法律上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授权决定使用,业主公约属于授权的一种,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挪用。物业公司与业主构成法律上的服务关系,日常维修如果确实包含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那么该项支出即应由物业自行承担,其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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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否给予政府财务部门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国家补贴个人专项资金?
昆明法律问答顾问你好,不协助执行的,可能被罚款或者拘留临沧法律问答顾问你好,找主办法官开具公诉网bianhulvshi.com,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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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没有过,可以拿毕业证吗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公诉网bianhulvshi.com,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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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维修基金是否办理了第一手房产证还是买方出具
三门峡法律问答顾问按合同约定办漯河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办房产证需要交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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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怎么检车
凉山法律问答顾问您好,向交警部门查询阿坝法律问答顾问检车需要下列手续:1、在进入机动车检测场后,进行拍照确认摩托车外观;2、填表缴费。交费完成后一定记得要将收据保留好;3、交费后,将表格交给检测线的工作人员,等待线上检车了;4、检测合格后驾车离开。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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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拆迁安置房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吗?
公诉网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安置房不需要交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需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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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三年,半年就走了,要交多少违约金,有一定的专项培训,但是这次培训没有期限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员工培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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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请问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交房屋维修基金
合肥法律问答顾问你好!需根据双方的合同办理淮南法律问答顾问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铜陵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也需要交维修基金。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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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公司联系县发展改革局相关账目,拨付专项资金,资金被公司人员分配挪用,约100万元。如果他们还在里面,怎么量刑?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1、数额较大的(进行非法活动,6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1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进行非法活动,200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40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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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买房贷款25年,这个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怎么算的?
上海法律问答顾问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是什么1、由单位申报的,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2、个人办理的,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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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子的时候,拿钥匙没装修,每个月交多少钱也没住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不拿钥匙也要交物业费。因为拿不拿钥匙与交不交物业费是两码事,只要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通知了交房后,无论你住不住、装修不装修,物业费都是要交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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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税,是申报后返还的钱吗?
银川法律问答顾问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时间是被赡养人一方年满60周岁当月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现在正在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间内,2020年没有享受到的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补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选择自行申报就可以享受,有多交可以退税。如果申报当年的专项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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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申请专项附加税扣除对房东有什么影响?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房租专项扣除对房东没有影响:自从国务院颁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以来,只是规定了租客能凭借住房租金去申请个税扣除,并没有规定房东需要再去缴纳税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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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入职培训作为劳动合同中写入专项培训的唯一责任,试用期内辞职要求我支付违约责任,但不要告诉我培训过程是什么,培训费用是多少,让我先签订离职协议,然后由他们的法律部门清算
开封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洛阳法律问答顾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郑州法律问答顾问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辞职,如果公司要求交培训费的,一般不用交。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是公司的义务。但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则需要按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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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单位每月都要填写电子表格吗?
绍兴法律问答顾问纳税人并不需要每月都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只需要在每个扣除年度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可以了,不需每个月都提供电子模板。法律依据:纳税人并不需要每月都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只需要在每个扣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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