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事实中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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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大家好,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具体规定有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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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具体规定有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具体规定有和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效吗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有社保局打印盖章职工五险明细,企业不承认劳动关系存在,怎么办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做有价值、优质的回答!有研究才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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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下结论:

“包工头”个人雇佣工人的话,包工头与被雇佣的劳动者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一、分析

目前国内的工程建设中,存在众多的“包工头“、“包工队现象”””,尤其是在建筑行业这种现象尤为普遍存在,承包方或发包方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没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工头”,由“包工头”雇请工人进行施工的现象。因“包工头”现象的普遍存在,用工过程中往往会导致以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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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雇佣的工人天然地认为其是为发包方或承包方提供服务的,被雇佣的工人认为其与发包方或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2.被雇佣的工人也可能认为其与“包工头”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只有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才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包工头”,作为自然人,肯定是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因此,“包工头”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也就不是劳动关系了,应该属于劳务关系。

二、“包工头”现象下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责任分配

在此,需要特别说下在“包工头”情况下的因工负伤问题,即工伤认定问题。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如果严格按照这个前提来认定工伤的话,那么“包工头”现象下劳动者的权利就无法获得强有力的保证,用工单位也可以完全逃避自己的责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与人社保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如用工单位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由用人单位承担保险工伤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项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以上是我的回答,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效吗感谢楼主的提问!您的问题:“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用吗?”我的回答是:

根据你所提问的情况,我分析你是因为工伤,想申请劳动仲裁,问工友的书面证明是否能作为你与施工方的劳动关系的证明!

首先,你在工地干活受伤,应明确可以确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你所提问题中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推定雇用你在工地干活的应该是属于有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只有作为法人的企业主体雇用,你与雇用方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作为自然的个人老板雇用你,则你与雇用老板之间存在的则是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按民事诉讼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第三,你在工地发生工伤后,属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应当在发生工伤的一个月内由雇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则你发生工伤的所有医疗费用,包含伤残等级的对应赔偿等工伤待遇均可企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则由企业承担。

第四、如果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认账,则需要由工伤职工或企业工会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4、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医疗材料;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职工发生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综上,发生工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可作为你工伤的佐证,但仅仅以工友的证明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采信度较低。实际上员工个人提供的如单位盖章的工作证、上岗证、培训证、单位的集体照(有员工在里面)、工资表、工资条、银行打印的工资卡流水等,都可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且更具采信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共同探讨!

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对你的提问,根据法律作如下解答:

补充一点你所说的事实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单位的书面通知,建议你可以先搜集证据后提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确认一下解除的事实。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义务即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单位跟你解除了劳动关系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违法行为。2.对于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规定,你可以:

①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②如果由于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你造成损害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或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赔偿由于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此给你带来的损失,常见的就是导致你无法入职新单位,造成工资收入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赔偿给你。有社保局打印盖章职工五险明细,企业不承认劳动关系存在,怎么办只要有社保局打印盖章的职工五险明细,不管企业是否承认劳动关系,其实质在法律上已经确认了劳动者与企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01如果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从题面可知,该企业其实应该是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想以此否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这不仅说明企业管理者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更表露出该企业管理层的短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起,如果企业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那么,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一、企业要支付两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之规定: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的前一日,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必须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比如:某劳动者是3月5日入职,试用期一个月,到8月4日企业都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企业应该自4月6日起到8月3日给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签订,继续给劳动者算双倍工资。

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满一年前的前一日,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计算日期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算起。

以上述例子为例:如果企业在下一年的3月4日仍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该从4月6日到下一年的3月4日止,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从次年的3月5日算起。

三、如果企业应该按照上述条件并没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以上例子为例:如果企业按照上述条件还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从次年的3月5日期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四、企业要承担行政处罚

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企业故意拖延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企业所在市县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处以罚款。

如上,不管企业是否承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所承担的不利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它并不会因企业拒绝承认而改变事实劳动关系。

02排除自身违法有错在先这个前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申请仲裁按照题主所述,劳动者已在社保部门打印社保关系的实情下,劳动者肯定和企业已经有了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纠纷。如果在排除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的情况下,劳动者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劳动纠纷,合法合理争取自己的权益:

一、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持社保证明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通知企业调解,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不管是申请双倍工资还是申请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申请企业过错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劳动者都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还有关于劳动纠纷方面的疑问和难题,请关注我并私信。

我是@之舟职读,人力资源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20余年职场经验,专注职场知识、经验、感悟分享,愿和你一起成长,欢迎点赞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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