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法律不承认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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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很多朋友对于合同签字以后怎么认定无效合同和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本文目录借贷协议上,借贷人签名并按了手印有效吗?保险合同没有签字能退吗?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租房合同,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签字,另外一方可以不认可吗《合同法》中提到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

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很多朋友对于合同签字以后怎么认定无效合同和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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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协议上,借贷人签名并按了手印有效吗?保险合同没有签字能退吗?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租房合同,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签字,另外一方可以不认可吗《合同法》中提到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怎么区分?合同涂改有效吗业委会成立之后开发商再签订物业合同有效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借贷协议上,借贷人签名并按了手印有效吗?为什么那么多人回答有效?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就是说了签署合同合同依法成立,但只有出借人支付了借款,合同才生效。如果不支付,合同不生效,借款人不能要求出借人履行。

保险合同没有签字能退吗?可以退。但是该行为属于违约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投保方已经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保费的主要义务,保险公司也接受了保费,则该保险合同事实上已经成立并生效。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的设置不规范,因而无法提供准确答案。只能说,有的合同有效,有的合同无效。比如说,夫妻一方签订的与另一方无利害关系的合同,另一方不知情也是有效的。又比如,夫妻一方签订的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处置的合同,无论另一方知情与否,都是无效的。实际中这签订的合同细分太庞大了,无法一一举例回答哪些合同有效,哪些合同无效。总的原则是:不涉及夫妻另一方权利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一般是有效的;凡涉及夫妻另一方权利的合同,除非有委托,单方在另一方不知情前提下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

租房合同,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签字,另外一方可以不认可吗房东是夫妻双方,租房合同只有一人签字,经另一方同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另一方不同意,则该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是由签字方来承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扩展资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参考资料来源:

《合同法》中提到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怎么区分?关于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的区分问题,很难说出可以划分明确的界限标准,好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律规范来说根据条款内容和法理可以区分开来。

一般来说,可以试着从法律规定的立法目的来区分:1、如果该规定是为了实现管理的需要而设置,而不是为了侧重内容本身,并且其本身结果的出现并非不可容忍,只要行为人在事后补正,并不会造成国家、社会或当事人利益的损失,则此类规定是管理性规定;2、如果该规定是侧重内容,对规范所列的行为本身及其结果都自始持否定性评价,则此类规定为效力性规定。

另外,理论界对于如何区分管理性规定和效力性规定,有部分观点可供参考: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该规定属于效力规定;2、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但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当认定为该规范为效力性规范;3、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则该规范就不属于效力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

合同涂改有效吗合同涂改一般是指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私自在合同上做出修改或删改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认为是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因此并不合法有效。为避免涂改引起的风险,合同应该在签订前认真审阅和修改,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

业委会成立之后开发商再签订物业合同有效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无论业委会是否解散,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都是无效的。但是,物业起诉你欠交物业费,你胜诉的可能几乎为零。原因如下: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并授权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商在没有出售房屋之前,是唯一的大业主,可以代行业主大会职责,即可以选聘前期物业,法规也是这么规定的。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买房时,会让业主再与物业公司签订一次,形成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

开发商卖房后,其身份只是业主之一,并且专有部分面积逐渐减少。物业服务合同转签之后,开发商已经不再是适格的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任何时候再签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但是,你依然会败诉。

首先,你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不能成立,除非合同约定,未成立业委会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但这个条款显然不会出现。

其次,物业手头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个合同的解除,一般是物业自愿撤出管理,或者是被业主大会依法解聘。

即便被依法解聘,物业合同的期限,仍会延长至业委会通知其交接的时间,此时间点之后,业主才可以不再缴纳物业费。

未接到撤出通知之前,即便设定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司法实践中,仍然根据公平原则,对物业提供服务的行为,认定为事实服务,最高法关于处理物业纠纷的司法解释中有提及。

制度这么设计,是为了保障小区物业服务的平稳,也是为了迫使被解聘的物业公司,及时进行交接。

虽然你们业委会自动请辞,你的败诉不会是开发商签订的这份合同,应该是法院认定了物业提供的事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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