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如何应对,无过错方起诉离婚会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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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xtW.Com.cN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能否赔偿孩子(无过错方被起诉离婚怎么办)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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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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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能否赔偿孩子(无过错方被起诉离婚怎么办)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案件被告作为无过错方,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重要成果,也是《婚姻法》的一大亮点,其对维护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该项权利的享有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面过错方就其过错行为承担责任。

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是法定的,即依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除了以上4种情况之外,不得再以其他事项主张属于有过错的行为。

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过错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过错要件,其不仅要求侵权方的侵权过错,还要求被侵权的配偶一方须无过错,只有无过错的一方才有资格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且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不宜作扩大解释。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对于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均不同意离婚,也就不会考虑到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问题。从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其事后再提,即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另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看到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便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进行调解,能够调解成功当然事半功倍。调解不成功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第(3)项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而不是发回重审。

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无过错方离婚后另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请,这种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的分离,是为了让无过错方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而且是在当事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才能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过讨论后形成的倾向性意见是: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而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

文丨李统律师

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可否申请赔偿?

【案件回放】

金某甲与胡某于2016年5月9日登记结婚。胡某于同年9月24日生育一子取名金某乙。经亲子鉴定,金某甲并非金某乙的生物学父亲。2019年1月7日,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取保候审,12月2日经法院决定予以逮捕。

12月13日,法院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胡某现被羁押于某监狱第一监区,胡某被逮捕后,金某乙一直跟随金某甲及金某甲父母共同生活。金某甲称因其并非金某乙的生物学父亲,身心受到严重打击,遂提起本案诉讼,要求判决双方离婚;确认金某甲与金某乙无亲子关系;金某乙由胡某抚养,胡某支付金某甲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胡某返还自2016年9月24日至判决生效之日以73.18元 /天(即参照2019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基数支出的抚养费。

【汉济律师论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案所体现出的欺诈性抚养源于女方婚内与配偶以外的他人生育子女,其虽不属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具体情形,但同样属于严重违反婚姻忠实义务的情形,故应认定为上述“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从而可在离婚时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汉济律师提醒】

根据既往的相关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应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后另行提出损害赔偿的一年期间为法律上的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

无过错方可以拒绝离婚吗

在中国,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的,那就通过第二种——诉讼离婚,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说民主社会,结婚讲自由,离婚也讲自由,但在中国,诉讼离婚并非易举,那么无过错方可以拒绝离婚?

一、无过错方可以拒绝离婚吗

如果无过错方坚持不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第一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一审法律判决不准离婚之后的6个月,另一方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至于第二次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要判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和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包容关系,但虐待的性质和程度要比家庭暴力更严重,家庭暴力只是虐待等诸多表现中的一种,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是一项权利,有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除应具备以上过错的情形之外,要要求必须是因上述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离婚,如无错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要求以及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因为上述行为受到了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均是赔偿的范围。

三、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构成这一行为的前提是,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应存在有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并且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

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立案后会将起诉材料及传票送达给被告,一般是电话通知被告来法院领取或者是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邮寄给被告。

在中国,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的,那就通过第二种——诉讼离婚,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说民主社会,结婚讲自由,离婚也讲自由,但在中国,诉讼离婚并非易举,那么无过错方可以拒绝离婚?

一、无过错方可以拒绝离婚吗

如果无过错方坚持不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第一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一审法律判决不准离婚之后的6个月,另一方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至于第二次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要判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和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包容关系,但虐待的性质和程度要比家庭暴力更严重,家庭暴力只是虐待等诸多表现中的一种,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是一项权利,有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除应具备以上过错的情形之外,要要求必须是因上述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离婚,如无错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要求以及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因为上述行为受到了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均是赔偿的范围。

三、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构成这一行为的前提是,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应存在有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并且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

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立案后会将起诉材料及传票送达给被告,一般是电话通知被告来法院领取或者是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邮寄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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