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对财产分割有影响吗,出轨和夫妻分割财产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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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对财产分割有何影响呢(出轨对财产分割有何影响)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出轨导致离婚对分割财产有多大影响出轨导致离婚对分割财产的影响:出轨行为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才能认定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请求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期间出轨对于财产分割一、婚姻期间出轨对于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二、因对方出轨离婚需收集哪些证据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不少人认为出轨就是无法原谅的错误,确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可以这样认为。但在法律上,即使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内出轨而离婚,也不能贸然认为出轨就是法定的过错行为。于是,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不一定出轨的一方就需要少分财产。当然,要是夫妻双方协商可以达成一致,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出轨的一方也是可以的。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出轨行为对财产分割会产生什么影响?7月28日下午,
文章、马伊琍先后发文宣布正式离婚。
“同行半路,一别两宽,余生漫漫,依然亲情守候。”
“此情有憾,然无对错。往后,各生欢喜。”
曾经的且行且珍惜,终究是爱已成往事。
然而,“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果真潇洒吗?
离婚除了涉及财产分割,还有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担,这些问题操作起来并不简单。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谨供普法参考~
2019法院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判案标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的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法规,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3、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4、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5、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或妻一方为军人的,发放到其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10、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如果不清楚,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是否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财产保全,以最大限度的维护相关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及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来说,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该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出轨行为对财产分割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律师指出,在法律上没有“出轨”、“外遇”此类的概念,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径称为一方存在“过错”。仅仅概括的强调一方过错,是不一定能引起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后果。严格意义上讲,确实属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过错程度,才能达到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一般的出轨行为不会影响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除非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产生了较多的财产交集,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损害,可能会考虑分割的方式及比例来平衡这种损害。
婚姻中出轨的一方会净身出户吗?
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按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出轨与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如何应对一方转移财产?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转移现金取证较难,建议对大宗存款设夫妻联名账户,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
分割财产时涉及公司股份怎么处理?
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离婚时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鉴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的了解不够全面,搜集证据等经验相对欠缺,可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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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话举报:0771-38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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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下午,
文章、马伊琍先后发文宣布正式离婚。
“同行半路,一别两宽,余生漫漫,依然亲情守候。”
“此情有憾,然无对错。往后,各生欢喜。”
曾经的且行且珍惜,终究是爱已成往事。
然而,“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果真潇洒吗?
离婚除了涉及财产分割,还有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担,这些问题操作起来并不简单。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谨供普法参考~
2019法院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判案标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的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法规,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3、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4、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5、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或妻一方为军人的,发放到其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10、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如果不清楚,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是否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财产保全,以最大限度的维护相关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及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来说,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该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出轨行为对财产分割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律师指出,在法律上没有“出轨”、“外遇”此类的概念,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径称为一方存在“过错”。仅仅概括的强调一方过错,是不一定能引起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后果。严格意义上讲,确实属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过错程度,才能达到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一般的出轨行为不会影响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除非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产生了较多的财产交集,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损害,可能会考虑分割的方式及比例来平衡这种损害。
婚姻中出轨的一方会净身出户吗?
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按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出轨与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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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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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离婚时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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