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精神损失还是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与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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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使适用范围(精神损害赔偿需具备的条件)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在发生纠纷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也叫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情形一般是因为侵权行为对他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了损害或精神痛苦。但是想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一)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三)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四)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五)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关于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包括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二)有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三)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

具备以上构成要件,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但对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可以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温律说法:

精神损害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是一种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和人格权的行为,在传统民法理论中一般被定义为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的损害,无法用财产去衡量。但从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社会的一般价值观念出发,可以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对精神损害的程度、后果和加害行为的可归责性及其道德上的可谴责性作出主观评价,即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具体案件的赔偿数额。

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国家伤残鉴定标准)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对现行司法鉴定收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新的《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山东省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事项认定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通知》明确,司法鉴定收费按照不同鉴定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涉及民生的部分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实际成本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政府指导价司法鉴定项目实行目录管理。

未列入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的司法鉴定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鉴定事项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和费用、鉴定标的额等因素协商确定。对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事项,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应当与付费当事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者收费书面协议,载明鉴定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方式、收费依据、退费条款、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强调,公民和组织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因司法鉴定收费发生争议的,当事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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