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认可赔偿金额怎么办,判决一方承担补偿款而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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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被告方对法院赔偿款不给怎么办?  被告方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被告方对法院赔偿款不给怎么办?

  被告方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如果被告方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有争议,一审判决书下来以后,完全可以在法定时间内上诉,若没有上诉或者是二审的判决书,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是必须要执行的,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就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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