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济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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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PeiXunjia.cOm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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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为帮助缴存企业和职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4月13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通知,允许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受疫情影响的部分公积金贷款职工,在2022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的25条“硬核”措施明确,“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经营状况改善后再恢复缴存比例、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据此,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暖心新政具体实施中,允许困难企业缓缴期限为自申请通过之日起一年。缓缴期间,职工需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再由转入单位办理转移。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对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应按规定再次申请。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在5%-12%之间,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降低缴存比例。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不得低于1%。期限为申请通过之日起一年。执行降低比例一年期满后自动恢复到原缴存比例。企业因确有困难仍需继续降低比例的,需再次申请办理。

受疫情影响,办理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缓缴前已连续正常缴存的,可申请公贷,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缓缴期满后申请公贷的缴存职工,需补齐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公贷职工没有按期偿还,会罚息、影响征信吗?放心吧,济南住房公积金“暖心”新政已考虑到这一点:对受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确诊人员、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2022年6月30日前公贷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已做逾期处理的,借款人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偿还所欠公贷本息后,公积金中心调整其逾期和征信记录,返还罚息。

最新公司法全文规定(2024年新公司法修改)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2021年12月24日,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存在一些与改革和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制度滞后于近年来公司制度的创新实践;我国公司制度发展历程还不长,有些基础性制度尚有欠缺或者规定较为原则;公司监督制衡、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保护需要加强等。

下边我就公司法修改草案中涉及法定代表人部分简单解读如下:

公司法修正草案对法定代表人变更做了如下规定: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这就是说,公司股东会会议决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后,不再需要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再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了。而是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就可以去申请变更登记了。

这一规定确实解决了多年来,公司股东会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却因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导致无法变更的局面。

草案第六十五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这一规定节省了公司资源,解除了很多矛盾纠纷和法律责任负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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