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给一方怎么办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公证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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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PeixunJia.com
夫妻一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公证吗怎么办(夫妻一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公证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这些热点问题帮您问了!公证在服务民生经济方面有着重要地位,那么在老百姓的生活中,公证起到什么作用呢?
4月6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沈阳公证处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遗嘱公证、委托公证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类型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公证员 唐友梅;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公证员 尚秀杰
连线实录问:老人去世了,有存款放在银行,但家里人都不知道密码取不出钱,需要公证才能取出,如何办理公证,公证如何收费?
答:先到银行查询存款余额情况,银行为你出具存款查询证明,这个存款查询证明上要写清楚户名、账号、余额、币种、开户日期。然后根据银行给你出具的存款查询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提供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的相关情况,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需要提供死者的人事档案存放地点和电话、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公证收费: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按1.2%收取;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按1%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8%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问:我家亲戚长期瘫痪在床,最近他想做个遗嘱公证,但他本人无法到公证处办理,怎么办?
答:立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住所办理公证。
问:我有个同学已经嫁到国外,她父母离婚后,她父亲找了个女人在一起生活,她的爷爷奶奶也很早就过世了。最近她父亲突发疾病去世,去世前没有交代任何关于财产的问题。但她知道她父亲肯定留有一部分现金遗产,并且很担心跟她父亲一起生活的女人趁她没回国的期间把钱转移了,她应该怎么办?她可以全部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答:你的同学需要先到银行查询存款情况,银行为其出具存款查询证明,要写清楚户名、账号、余额、币种和开户日期,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如果你同学的父亲就这笔存款留有有效遗嘱,就根据遗嘱进行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就是要看看你同学的祖父祖母是否还健在,还需要提供父母离婚材料。如果祖父祖母还健在,那么你同学和他的祖父祖母对这笔财产都有继承权。如果祖父祖母先于他父亲死亡,你同学可以继承这笔财产。如果祖父祖母后于你同学的父亲去世,那么他祖父祖母应该继承的份额就转由他父亲的其他兄弟姐妹和她继承。如果你同学的父亲和共同生活的女人结婚登记了,那么她对这笔财产也有继承权。
问:我打算在外地购置一套房产,但我目前无法自己去外地购买,想委托朋友帮忙,委托公证如何办理?
答:委托公证应当由委托人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他需要提供他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台湾港澳居民提供通行证。还需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的文本,如果自己不能提供,可以申请公证员代书,需要提供委托书所涉及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相关的证明材料。还有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问:我姐姐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留有 50万元存款。我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我姐姐死亡。我还有一个哥哥,哥哥也先于姐姐死亡,哥哥只有一个儿子,我可以继承姐姐多少存款?
答: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留有有效遗嘱,要根据遗嘱进行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 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来继承,因被继承人的哥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哥哥有一个儿子,因此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是你和侄子(哥哥的儿子)。
问:我和妻子已结婚,婚后我们一起买了房子。现在我们想对夫妻财产协议进行公证,同意房产归我妻子一人所有,如何办理?
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申办此项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2.申请人的结婚证;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可申请公证员代书;4.协议书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或查档信息(当事人做概括性约定的除外);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问:我现在居住在美国,想将我单独所有的房产委托父亲出售,可以申请远程办理委托公证吗?
答:可以申请远程办理委托公证,当事人可以向沈阳市沈阳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由公证处通过公证综合业务系统“零接触”平台,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办理远程视频委托公证,并不需要本人亲自回沈阳办理。可以由委托人的父亲提供1.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2.委托人的房证、契证;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问:我母亲死亡,我姥姥先于母亲死亡,我姥爷后于母亲死亡,留下了三套房产,姥姥、姥爷共有三名子女,我还有两个舅舅,我父亲健在,我父母只有我一名子女,哪些人可以继承这些房产?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留有有效遗嘱,要根据遗嘱进行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 父母。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子女又先于其死亡的,先于其死亡的子女份额由先死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是:你父亲、你、你的两个舅舅。
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2.办理方式:立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临时处所办理。
3.收费标准:800元/每人。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免收公证费,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首次办理免收公证费,军人军属首次办理免收公证费。
4.所需材料: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财产证明、受益人身份证件、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托公证
1.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2.办理方式:委托人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收费标准:涉及财产的每件公证费500元; 涉及人身关系的每件公证费300元。
4.所需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等;
(3)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委托书文本,可申请公证员代书;
(5)委托书所涉及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已登记结婚(或拟结婚前)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或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财产约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就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2.办理方式:需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3.收费标准:公证费600元。
4.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财产约定协议文本,可申请公证员代书;
(4)协议书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重点关注公证免费事项有哪些?
1. 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军人军属首次办理遗嘱公证。
2.办理遗体、眼组织捐赠公证。
3.不超过10000元的小额继承公证,同一被继承人首次办理。
4.一般性的法律咨询。
5.办理与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关的公证事项等。
第一发布公证优秀案例——
死者保管箱中财产取不出来,公证来助力
(一)案情概况:
某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沈阳市沈阳公证处称,有一名已死亡的储户,生前曾在其银行办理了一个保管箱,现此人死亡,其继承人要求银行打开保管箱,出具财产清单,以便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但银行考虑,此保管箱涉及个人隐私,银行不能擅自打开,以免造成财物损失。同时,银行系统有规定,只有公检法和公证处可以开保管箱,特来询问如何办理此项公证。
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决定为其办理财产清点的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全面评估案情发现,该事件存在保管箱中涉及财产标的不明确、监督清点过程可能耗时较长、现场记录财产清单内容庞杂等问题。但公证员克服困难,迅速设计了公证方案,办理了该项公证,解决了银行和当事人的问题和困难。
(二)公证要点:
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首先,要由死者的继承人出具他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提出此项公证的申请。其次,银行要有相应的工作人员配合保管箱的清点,公证员要携带照相机现场拍摄申请人(继承人)和银行工作人员对保管箱中的财物进行清点的过程及保管箱中所有财物情况,制作财产清单的现场记录,确认保管箱中的财物,为以后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做好准备。最后,清点过程一定要认真,现场记录中的财产清单应准确无误,不能遗漏财物,以免侵害到继承人的财产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链接※办理公证业务都有哪些方式?
办理公证业务有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
1.线下方式:当事人到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现场办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4号。
2.线上方式有6种:
(1)关注“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yssygzc),关注后点击“微受理”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公证业务。
(2)使用微信“城市服务”业务,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政务综合-公证服务-公证在线申办-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申办公证。
(3)电脑公证云在线平台,登录“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在线公证平台”(sydy.egongzheng.com)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公证。
(4)手机“公证云”App办理,线上申请办理公证。
(5)12348辽宁法网:登录网址 ln.12348.gov.cn,实名注册,点击公证服务,在线申办,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公证。
(6)沈阳市政务服务网(zwfw.shenyang.gov.cn/)跨省通办专区办理。
※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可以办理以下公证事项:
1.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2.公证机构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徐佳婷/文 高级记者:张文魁/摄
主播:李禹墨 视频:丁思文、徐小凌
编辑:王沛霆
责任编辑:张红军
帮传承‖夫妻不睦,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如何不让对方继承自己名下的财产#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近日,一位张女士联系到“帮传承的律师,向我们讲述了她的遭遇。
张女士与爱人白手起家,至今已有千万家产。但是随着生意的红火夫妻二人的争执也随之升级,感情几近破裂。
因多方面原因,夫妻二人至今没有离婚,只在2016年的时候,对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公证,将大部分财产落在张女士名下,小部分归丈夫拥有。
现如今,张女士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她非常担心在自己不离婚的情况下,一旦身故丈夫便可以合理合法的继承她的财产份额。
帮传承的专业律师在了解了张女士的情况后表示,在双方已经没有父母的情况下,如果张女士不离婚也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一旦自己身故,丈夫则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女士的财产。
如果张女士不希望自己的丈夫继承自己的财产份额,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解决困扰,遗嘱可以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指定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来继承自己名下的财产。
律师提示
“帮传承”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不管有没有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不做婚前财产公证,房子就会变成共同财产?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的房子、车子、存款会变成共同财产吗?经常有人问这样的问题。还有人问是不是结婚达到一定时间,婚前财产就会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易懂说法律,请关注收藏,杨律师介绍一下。
很多年以前,确实曾经有过结婚超过多少年以上的,一方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是那个规定早就失效了。按现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不做特殊约定或处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直就是他的个人财产。
那婚前财产公证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也不是,因为到离婚时经常出现这样的纠纷,某项财产一方说是婚前个人财产,一方说是婚后共同财产。这时主张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无法举证就会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
所以,怎么证明某项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
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子、车子这类有产权登记的资产,相关产权登记资料就能足以证明财产取得时间。但是动产类的资产,比如首饰、古董等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款等,都可能存在难以证明的问题。如果有婚前财产公证,有时能起到一定证明作用,或者不去公证处办公证,双方自行把婚前财产列明签字确认,也是可以有效的。
去公证的优势是,协议还会在公证处留存,不用担心丢失或毁损的问题。
所以,总结一下婚前财产公证主要的作用是证明作用,不好意思去办公证,注意收集和保存某项财产是婚前已取得的证据也可以起到一定作用。这些知识了解了吗?有收获的请点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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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的房子、车子、存款会变成共同财产吗?经常有人问这样的问题。还有人问是不是结婚达到一定时间,婚前财产就会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易懂说法律,请关注收藏,杨律师介绍一下。
很多年以前,确实曾经有过结婚超过多少年以上的,一方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是那个规定早就失效了。按现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不做特殊约定或处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直就是他的个人财产。
那婚前财产公证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也不是,因为到离婚时经常出现这样的纠纷,某项财产一方说是婚前个人财产,一方说是婚后共同财产。这时主张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无法举证就会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
所以,怎么证明某项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
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子、车子这类有产权登记的资产,相关产权登记资料就能足以证明财产取得时间。但是动产类的资产,比如首饰、古董等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款等,都可能存在难以证明的问题。如果有婚前财产公证,有时能起到一定证明作用,或者不去公证处办公证,双方自行把婚前财产列明签字确认,也是可以有效的。
去公证的优势是,协议还会在公证处留存,不用担心丢失或毁损的问题。
所以,总结一下婚前财产公证主要的作用是证明作用,不好意思去办公证,注意收集和保存某项财产是婚前已取得的证据也可以起到一定作用。这些知识了解了吗?有收获的请点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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