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单方死亡财产怎么分割,配偶死亡遗产对半分割后怎么继承

公诉网 443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ikaoOnline.coM配偶死亡财产分割问题(配偶死亡财产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

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ikaoOnline.coM

配偶死亡财产分割问题(配偶死亡财产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后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案例

王先生和李女士最近正在闹离婚,因为一笔身故保险金吵得不可开交。这笔身故保险金是李女士的父亲在生前,自己给自己买的保险获得的理赔金。那这笔身故保险金是否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呢?

二、答案

具体要看保单上的受益人一栏,主要分下面三种情况:

1、指定李女士为受益人。

保单明确指定李女士为受益人,填写了李女士的名字和个人相关信息,那么这笔身故保险金属于李女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被分割。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

保单受益人选择的是法定继承人,这笔身故保险金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被分割。如果李女士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她可以获得全部的身故保险金。

解析: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没有填写受益人。

如果保单没有填写受益人,这笔身故保险金就被认为是遗产而被李女士继承,如果是婚后继承,那这笔身故保险金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被分割。但如果是婚前继承,那这笔身故保险金就属于李女士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会被分割。

解析: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被继承:(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小林划重点

小小保单,学问也很大,选好受益人,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保全资产,不被其他人分割,还能避免将身故金变成遗产,免除了将来可能到来的遗产税问题,另外,保险具有很强的私密性,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查询。所以,保险不仅具有金融属性,还具有法律属性,合理设计保单,才能实现财富的保全和定向传承。

公众号:小林寻保笔记

浅析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能否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分?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01

基本案情

(图文无关,图源网络侵删)

张某生前系一名教师,与原配妻子育有六个子女,原配妻子病故后,已过花甲之年的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两人登记结婚后相互扶持共同生活近17年,登记结婚时双方的子女均已成年。张某生前在遗嘱中决定将自己病故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留给再婚后的老伴李某。张某过世后,张某的子女与李某无法就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安丘法院,请求依法对张某病故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44600元进行平均分配。

02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通过遗嘱进行处分。

首先,关于死亡抚恤金的性质问题,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死者死后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可按近亲属共有处理。

其次,是本案分割死亡抚恤金的参考因素:本案中张某之子女生活均较殷实,而李某现已年近70岁,刚做完心脏支架手术,身体不好;张某与李某再婚时,张某的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平时是李某与张某两人共同生活,双方在再婚后共同生活的近17年里,夫妻感情很好,李某对张某尽心照顾、付出最多。

综上,法院确定由李某分得抚恤金总额44600元的40%,剩余部分由张某的子女平均分配。该案宣判后,张某子女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经审理驳回张某子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决。

03

法官后语

安丘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周嫦秀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目前我国法律对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没有明确规定,本案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明确规定,本案应按共有法律关系进行处理。

关于分配比例问题,首先,分配的原则为既维护近亲属之间的亲情,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又保护弱者的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一,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应当兼顾全部或多数近亲属。本案中,张某之子女与李某作为张某的子女和配偶,均享有分得抚恤金的权利。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二,是给予家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国家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初衷是为了救济死者亲属,为其提供物质帮助,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鼓励生活条件优越的人少分或不分,更多地扶持无劳动能力或经济贫困的人,充分实现其经济救助的功能。另外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需要考虑到当事人与死者生前的关系。在死者生前对死者尽更多赡养、抚养义务的,应当适当多分,而在死者生前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可以按照遗产处理吗?法官怎么说?

#从今天起记录我的2023#

每年全国都会发生很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在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外,往往事故发生单位、保险公司、雇主会对死者家属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有些时候赔偿的数额要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不是精打细算,通常都是整数,在获得赔偿款后家属往往会因赔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死者父母因为自己的儿子死亡怕儿媳妇改嫁认为钱款归自己和自己的儿孙所有,儿媳则认为自己是死者配偶应该归自己和孩子所有,进而产生赔偿款分配矛盾到法院进行诉讼。

赔偿款由哪些项目构成: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六个月。

4、精神抚慰金: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样,上限不超过伍万元。

实际赔偿协议、赔偿金并没有明确各赔偿项目金额,也未区分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确认:

丧葬费: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六个月,减去实际发生的丧葬费用后,剩余的金额由共有人参与分配。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老人、孩子、配偶等分别计算,也可以由被扶养人亲属共同协商确定分配数额。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实际应分配的数额应先扣除死者生前尚欠的债务及家庭债务等合理费用的余额。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生前取得的财产,而是死者时候对其家属的赔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参与分配的人员系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因死者父母子女已经取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分配中不再完全平均分配,要充分考量死者父母的年龄、劳动能力、收取状况、又无其他子女,配偶的年龄、劳动能力、抚养子女的能力,子女的年龄、生活

#从今天起记录我的2023#

每年全国都会发生很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在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外,往往事故发生单位、保险公司、雇主会对死者家属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有些时候赔偿的数额要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不是精打细算,通常都是整数,在获得赔偿款后家属往往会因赔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死者父母因为自己的儿子死亡怕儿媳妇改嫁认为钱款归自己和自己的儿孙所有,儿媳则认为自己是死者配偶应该归自己和孩子所有,进而产生赔偿款分配矛盾到法院进行诉讼。

赔偿款由哪些项目构成: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六个月。

4、精神抚慰金: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样,上限不超过伍万元。

实际赔偿协议、赔偿金并没有明确各赔偿项目金额,也未区分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确认:

丧葬费: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六个月,减去实际发生的丧葬费用后,剩余的金额由共有人参与分配。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老人、孩子、配偶等分别计算,也可以由被扶养人亲属共同协商确定分配数额。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实际应分配的数额应先扣除死者生前尚欠的债务及家庭债务等合理费用的余额。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生前取得的财产,而是死者时候对其家属的赔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参与分配的人员系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因死者父母子女已经取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分配中不再完全平均分配,要充分考量死者父母的年龄、劳动能力、收取状况、又无其他子女,配偶的年龄、劳动能力、抚养子女的能力,子女的年龄、生活

GongSU.Net公诉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