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再婚老人财产分配规定及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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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Xtw.com.CN再婚的财产怎么分配(70岁老人再婚财产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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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财产怎么分配(70岁老人再婚财产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2019二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无论是首婚还是二婚,财产分割适用的法律法规都是一样的,即婚前个人财产依旧是个人财产,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为照顾女方和孩子,以及无过错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

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多。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

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

3、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

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协商一致,有两种情况:

a、同意婚前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婚前财产处理。

b、同意把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按照我国的法律办理程序进行相关的办理。办理后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相关的办案机关的处理当事人有异议的,还可以进行相关的申诉,相关的办案机关进行重新的判决和审理。

再婚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与继承?

周围有不少再婚家庭都面临财产分配与继承方面的问题,因此产生了不少纠纷。尤其是老人再婚问题,多数情况下会因财产争议遭到儿女的反对。那么再婚财产到底如何分配、继承呢?

一、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再婚财产分配,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一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主要为再婚个人财产及再婚共同财产的如何分配问题。

1、法定再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双方结婚了,即使是再婚,无论是谁的财产,都有财产分割的权利。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原则上不需要分割。

2、法定再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故再婚婚前财产虽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约定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法典1065条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1062条、1063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双方当事人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按照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按照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二、再婚财产如何继承?

选择再婚的男女双方或许都有孩子,而财产继承通常是一方过世后才会涉及财产继承。再婚夫妻取得结婚证,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彼此有权成为对方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情况下,依法适用法定继承。

1、关于遗产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关于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中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或许正因为平等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各方的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过约定,依照约定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应按照法律规定认定。

三、老年人再婚,子女有权干涉吗?

婚姻自由也包括丧偶的一方也有再婚自由,包括子女在内的任何人无权非法干涉。子女当然无干涉权,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要件,就可自由的结婚,而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老年人也有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对于老年人再婚,作为子女应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沟通,不应强行干涉。

温馨提示:再婚注意事项

1、应充分考虑与对方在爱好、生活习惯、饮食等方面是否相投?

2、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思想感情、三观一致是重要基础;

3、应充分考虑对方经济条件,如实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

4、为了家庭和谐,成年子女应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而老人再婚,最好与子女充分沟通后决定。但子女无权强制干涉老人的再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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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首先,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呢?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其次,再婚人士如果想要结束这段重建的婚姻的话,在财产分割方面应该怎么办呢?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表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共同生活多长时间,都不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活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随着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及上述关于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实施,该条规定已不再适用。

2、《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因此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的对外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在发生债务时,债权人知道的,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双方是为了离婚而作的财产分割约定,必须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才有效。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规避债务,故意将财产全部分割给一方。这种分割协议在离婚时即使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确认,如果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同样不具有约束力。财产约定形式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采用书面形式,完全表明约定的内容就可以了。

首先,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呢?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其次,再婚人士如果想要结束这段重建的婚姻的话,在财产分割方面应该怎么办呢?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表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共同生活多长时间,都不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活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随着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及上述关于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实施,该条规定已不再适用。

2、《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因此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的对外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在发生债务时,债权人知道的,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双方是为了离婚而作的财产分割约定,必须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才有效。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规避债务,故意将财产全部分割给一方。这种分割协议在离婚时即使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确认,如果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同样不具有约束力。财产约定形式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采用书面形式,完全表明约定的内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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