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可向法官说明吗,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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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没有能力的债务人法院判决可以一点点还款吗  看情况。法院判决赔偿钱能否分期付,主要是看对方是否同意,如对方同意

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没有能力的债务人法院判决可以一点点还款吗

  看情况。法院判决赔偿钱能否分期付,主要是看对方是否同意,如对方同意,则可以分期付款;如对方不同意的,则仍应该按照判决所确定的日期内和方式付款。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如果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如果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和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限期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的法院只能强制执行了。这种情会将当事人旗下的资产进行冻结,清算之后再进行拍卖,来偿还欠款,剩余的就会还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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