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解释306条的理解,刑法第306条第一款规定

公诉网 191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

今天公诉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本条规定了伪证罪的基本构成和例外情形 首先 伪证罪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有特殊的犯罪主体:

WwW.ZiLiaoPan.cOM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具体的表现形式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在主关方面:当事人有作伪证的主关故意。

非主观故意仅提供证据失实的,即第二款例外情形,不构成本罪。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很难把握,第二款的情形很容易就被侦、检机关指控为构成伪证罪,所以江湖险恶,要小心哦。

GongSU.Net公诉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